“热点”问题不能等同于热点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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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穆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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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六合县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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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些年来,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安排议题时,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作为重要内容,针对这些内容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有的地方却过于关注"热点"问题,把很多工作停留在解决这些问题上,使"热点"问题笼统地成了热点议题。如笔者了解的一些县级人大常委会,对涉及到群众普遍关心的诸如"菜篮子"、"米袋子"问题,乱集资、乱收费问题,打假治劣、扶贫济困、修桥补路等问题,在调查、视察、审议、决定上花了很多功夫,下了很大力气,而对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应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监督权,却往往没有行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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