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和解制度的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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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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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刑事司法教研室,新疆乌鲁木齐,83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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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和解制度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后在司法机关的帮助下,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商谈,就认罪、赔偿、道歉等问题达成协议,解决刑事纠纷的做法。这一制度存在的意义在于提高刑罚效益、节约司法成本、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利益、实现加害人的再社会化,在我国,不仅有必要借鉴,而且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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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制度 刑事和解争议 司法现状分析 可行性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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