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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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明安. 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J]. 法学杂志, 2013, 34(6):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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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明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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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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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个概念在同一时空使用时,法治国家指整个国家公权力的法治化;法治政府主要指国家行政权行使的法治化;法治社会则主要指政党和其他社会共同体行使社会公权力的法治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是: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条件;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保障,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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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 |
On the Interrelationship among the Building-up of a Country,a Government and a Society under the Rule of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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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filiation: | Jiang Ming′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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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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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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