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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
引用本文:姜明安. 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J]. 法学杂志, 2013, 34(6): 1-8
作者姓名:姜明安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1
摘    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个概念在同一时空使用时,法治国家指整个国家公权力的法治化;法治政府主要指国家行政权行使的法治化;法治社会则主要指政党和其他社会共同体行使社会公权力的法治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是: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条件;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保障,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关 键 词: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

On the Interrelationship among the Building-up of a Country,a Government and a Society under the Rule of Law
Affiliation:Jiang Ming′a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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