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法的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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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炳安,汤鹏. 论社会法的产生[J]. 法学杂志, 2013,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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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炳安 汤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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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 浙江温州325035 2. 山东省兖州市人民检察院 山东兖州27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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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权的确立催生了社会法.社会权体现的是一种由社会化大生产所决定的关系特质,是公民个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环境权等.社会权的确立不仅是一个理论理性,更是一个实践理性,还取决于权利主体的政治成熟程度.社会权和社会法的“历史起点”具有同步性,社会权的产生和发展催生并推动了社会法的产生与发展.社会法是一个由社会权内在本质决定的有逻辑结构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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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权 环境权 社会法 |
The Origin of Society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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