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我国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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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维健,隋丽. “十二五”时期我国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思路[J].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0,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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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维健 隋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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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北京,10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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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机构改革中基层政府也进行了一些精简和撤并,但从政府职能设计和机构设置方面看,政府管理的无限性色彩仍然没有根本性改变。目前,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县乡规划不合理,管理区域偏小,行政效率较低;县乡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责权不统一,运转不协调;县乡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财政供养人口膨胀,财政普遍困难;基层干部工作方式转变滞后,不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政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及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切实转变县乡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建设服务型、效率型、透明型、节约型、法治型有限责任政府,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奠定体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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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十二五” 农村行政管理体制 转变职能 机构改革 |
New Ideas about the Reform of China's Rural Administration in the 12th Five Year Peri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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