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有关区政府,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在2002年6月底以前完成2002年度的拆除违法建筑和环境景观整治工作。为确保市委、市政府拆违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落实市政府"系统包单位、单位包个人"的双包责任制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拆违整治工作督查协调办公室,强化拆违整治中的督查协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拆违整治工作督查协调办公室的组织方式市拆违整治工作督查协调办公室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市直机关党工委、市信访办、市计委、市经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宗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商委、市农办、市政府督查室等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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