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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通知
摘    要:<正>青政办[2014]16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8月23日颁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作为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法律依据,对于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经省政府研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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