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相互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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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主体能够依法治国,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国理政的效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辅相成,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整体。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有效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效能的必要保障。可见,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相互促进、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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