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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的通知
摘    要:<正>青政201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政府批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确定的14个镇、7个村为首批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现予以公布。开展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创建是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培育农牧区特色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规划管理工作,加大特色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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