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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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强 刘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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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沈阳,1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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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必须要有一个规范的法制环境。这就要求我们抛弃人治思想,树立法治观念。同时,应建立完备的有辽宁地方特色的法律体系,使社会各方面都有法可依。还要注意完善执法、司法环境,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水平,使公民自觉守法,形成法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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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辽宁 老工业基地 法制环境 |
文章编号: | 1672-2426(2004)06-00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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