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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机关性质的新认识
引用本文:章剑. 对公安机关性质的新认识[J].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4, 19(1): 115-118
作者姓名:章剑
作者单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摘    要:“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论断在现阶段是缺乏法律依据和理论根据的。公安机关虽然历史上曾经是我国的武装力量之一 ,但自 1 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后 ,就已不再是国家武装力量。同时 ,“武装性质”并不是公安机关所有警察及警种的普遍属性 ,也不是区别其他组织的根本属性 ,因此不能成为公安机关的性质。在论述公安机关性质时 ,应剔除“武装性质”这一内容。

关 键 词:公安机关  武装力量  警察
文章编号:1672-1020(2004)01-0115-04
修稿时间:2003-12-09

New View on the Nature of Public Organiz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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