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最近在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指出,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是无差别的社会,更不可能是没有任何矛盾和问题的社会。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能够提供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包括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我们既要坦诚地承认社会矛盾特别是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又要努力地为解决这些差距而奋斗。如同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一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需要经过长期奋斗、不懈努力才能实现。在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和谐社会建设有不同的具体目标。因此,我们既要把握目标与过程的统一,又要把握长远性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的统一。要坚持从我们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决不可操之过急,决不可急于求成。必须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来落实,必须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来着手,必须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坚持不刮风、不攀比、不吊高群众胃口,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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