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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办访”效率高效果好
作者姓名:许林
作者单位:《就业与保障》记者
摘    要: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确保原有企业年金由各级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等管理的年金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经营,从今年7月5日起,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向社会各企业年金运营管理机构发出承接邀请,得到各有关机构的积极响应,共有6套企业年金移交承接方案在规定的时限报送到福建省劳动保障厅。

关 键 词:企业年金  劳动保障部  福建省  承接方  劳动保障厅  备案  经办机构  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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