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审合一后审讯工作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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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林 徐兆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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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讲师(李春林),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助理讲师(徐兆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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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侦审合一后审讯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审讯工作在新的办案机制中起更重要作用.二、对审讯工作的法制化程度要求更高.三、审讯难度增大.四、专职审讯队伍的取消影响审讯水平提高.对此,建议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研究,为形成科学的审讯经验体系提供理论基础;协调侦查,科学分工;提高侦审人员的法制意识、证据意识和审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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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审合一 审讯工作 诉讼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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