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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提起行政诉讼不属于起诉人自身原因之分析
作者姓名:焦玉珍  李建军  马小莉
作者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民事案件中,法院对作为证据的行政登记行为不予采信,致使胜诉的一方当事人认为该行政行为未影响其权利实现,此后,该判决又被依法撤销,致使其逾期对行政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视为不可归责于起诉人自身原因的正当理由,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关 键 词:民事判决  人民政府  自身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登记行为  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  具体行政行为  蒲城县  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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