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推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举措的提出,在思想观念上,突破了把司法人员作为普通的“国家干部”来管理的思维定势;在制度设计上,突破了由地方同级党委统一管理公务员队伍的原有管理模式;在司法体制上,突破了司法权地方化的藩篱。只有从以下五个方面同时入手,才有可能实现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改革目标:1.建立司法人员统一管理制度;2.建立法院、检察院经费与资产的统一管理体制;3.建立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4.完善司法责任制;5.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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