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重视法的鼓励作用 |
| |
引用本文: | 康大民.应重视法的鼓励作用[J].政治与法律,1984(4). |
| |
作者姓名: | 康大民 |
| |
摘 要: | 法不光是讲惩罚和制裁,而且还讲鼓励和奖赏。依法惩罚,是法律强制性的基本体现。但依法鼓励则是法律教育、引导作用的不可缺少的方面。这本来是无疑问的。但是在我们的工作中却存在着轻视法的鼓励作用的现象。在法制宣传上、法学教学上、法理研究上,都难得讲法的鼓励作用。对于惩罚,强调有法必依,是完全必要的;但对于鼓励,却很少强调有法必依。人们常讲要“依法制裁”,但很少讲“依法奖励”。如果说,在制裁方面还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的话,那么,在鼓励方面执法不严的现象就更多了。确有依法当奖而不奖者,也有奖励不当者,但往往并未提及事件的法律责任。有些先进模范人物,早有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