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玩忽职守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摘    要:最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古交区矾石沟煤矿“三·三”特大火灾事故的渎职者程国义(矾石沟矿原副矿长)、王金元(矾石沟矿原党总支书记)、谷晋生(太原市煤管局原副局长)、王恒茂(古交区原副区长)四名被告人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以玩忽职守罪当庭宣布判处程国义有期徒刑四年,判处王金元有期徒刑二年,判处谷晋生和王恒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