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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卫生行政机关的两种职能及其区别
作者单位:潍坊医学院卫生法学教研室,潍坊医学院卫生法学教研室,潍坊医学院卫生法学教研室
摘    要:传统上认为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卫生行政管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卫生法制建设的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正由卫生行政管理转向卫生监督执法为主,或两种职能并存。如何理解这两种不同的职能,既关系到卫生行政机关工作方式的转变,又关系到工作的成效,很有研究的必要。一、辞义上的区别根据《汉语大词典》的解释,管理包括料理、治理、过问、理会及管束等含义。监督则指监察、督促之义。在英文中卫生管理是指Medical Administrative Managment,卫生监督则是指Health Surveillance。一般认为,所谓卫生行政管理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国家卫生政策指导下,运用行政方法和手续对各项专业活动实施管理。而卫生监督执法则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在其管辖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专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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