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一则错误新闻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思考
作者姓名:韩承平  黄杰
作者单位:南京市卫生防疫站,南京市卫生防疫站
摘    要:1.错误新闻概要某报在第一版显要位置刊登一篇批评文章,其主要内容为:在技术监督部门举行的打假咨询活动中,消费者胡某夫妇投诉,在某市食品商场购盒装1500克金华火腿,食用至余100多克时,亲友发现白色斑点,分别到兽医站和畜牧局投诉,专家判定是米猪肉,建议送防疫站检验。然而十余天后才等到办检验手续的通知,再3天后拿到检验报告。现场接待投诉的专家看了检验报告判定,火腿肯定是病变猪肉制成的,对有关部门(指防疫站)不采取行动制止销售感到疑惑,随即派人到商场打假治劣。在现场发现,混有病变猪肉的金华火腿已销售一空,此后进货的产品,打开包装已臭不可闻,明显变质,有的已发霉,并当场查封96袋。此后的数天内,该地其它报纸、电台、电视台相继做了内容相似的刊、播,一时间该防疫站成了媒体的众矢之的。2.事实真相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