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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典制定与行政单行法关系研究
作者姓名:关保英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时期改革与法治关系实证研究》(17JZD004)部分研究成果;
摘    要:《民法典》不仅为行政法提供了法典化的经验,还提供了立法技术的参考。《民法典》在制定中对民事领域的单行法作了整合与吸收,这使得行政法典在制定中也应当重视对单行法的处理。行政单行法的范围极其复杂,包括组织法与行为法、实体法与程序法、一般法与部门法、救济法与监督法等。行政法典在制定中应当对概念界定、法治理念、基本原则、规制范围和单行法等内容予以构型,而对单行法的构型则是实质性内容的体现。在行政法典中要对既有的单行法、整合后的单行法、新的单行法、特别行政管理领域的单行法予以分布,还要以统一的理念、原则、体例、表述和排列对上述单行法予以统摄。同时行政法典应通过确立指导原则、要求下位法补充、限缩制定权、非制约发展等方式给单行法留下空间。

关 键 词:行政法典  行政单行法  法典构型  单行法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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