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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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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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甬政告[2012]1号为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根据《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和单一气体燃料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49号)、《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Ⅲ、Ⅳ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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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污染物排放标准 机动车排气污染 市人民政府 执行国 轻型汽油车 两用燃料 宁波市 单一气体 阶段 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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