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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
作者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摘    要:1.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予以备案2.2012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四十号公布一、2013年第五届立法会由33人组成,其中:直接选举的议员14人间接选举的议员12人委任的议员7人

关 键 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立法会  修正案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澳门特别行政区  间接选举  直接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  议员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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