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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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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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制”与“法治”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但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不加区别地混用。为纠正这一偏颇,仔细辨析这两个概念实有必要。“法制”(Legal sestem)指一国或一地区整个的法律制度。中国古代《礼记·月令篇》曾有“命有司,修法制”的说法,法家的著作中也提到“法制”一词。但是,中国古代的“法制”不过是封建统治者实行统治的一种工具,说到底仅是“王制”而已。“法治”(Rule of law)则指依照法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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