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不满10周岁幼女型强奸罪纯粹法益保护论的不足——以刑法伦理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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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新委 王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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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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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民众刑罚敏感度状况研究”(项目编号:2019B8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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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高奸淫不满10周岁幼女型强奸罪法定刑的立法在司法实践层面缺乏支撑,纯粹法益保护理论不能为此次修法中不改变罪状便大幅提高法定刑的立法提供理论支持。为弥补理论不足,刑事立法者在进行立法活动时还应当考虑到刑法伦理。刑法伦理是凝结在法律中的大众法感情,其要求刑事立法者在立法活动中注意到自然犯与法定犯的区分而形成不同的立法态度、罪状描述模式等;要求司法者在进行司法活动特别是裁判活动时注意刑法伦理性与刑罚伦理性,保证罪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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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强奸罪 法益保护 刑法伦理 刑罚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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