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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良心高于一切
引用本文:徐迅雷.法律良心高于一切[J].观察与思考,2006(22):7-7.
作者姓名:徐迅雷
作者单位:浙江杭州
摘    要:<正>法官之所以为法官,就应在断案时收获正义,在做人时收获道义,而这样的收获比任何“金钱收获”都重要。离法律越近的地方,越需要道德;离权力越近的地方,越需要良心。因为没有道德的司法法律是恐怖的,它会让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崩溃;因为没有良心的权力力量是凶猛的,它会让社会公平的初始规范坍塌。这是让人惊怵的消息: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检“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

关 键 词:良心  法律  法官  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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