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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供暖企业与华润电力的电锅炉之争
引用本文:邓轶夫,赵景龙,李霁.辽宁锦州:供暖企业与华润电力的电锅炉之争[J].法律与生活,2017(13).
作者姓名:邓轶夫  赵景龙  李霁
摘    要:一方是招标而来专为社区居民供暖的企业,另一方是把供暖、物业管理全权转让出去的东道主.后来,东道主购置了电锅炉要自己供暖.对此,投标企业疾呼:侵权、违法、浪费国有资产.东道主的冷淡处理让企业左右为难. 服务VS供暖 2013年9月,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兴电社区及周边区域的原供热企业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电力)所属发电机组按照国家政策全部关停后,因企业暂时停产不具备供热和物业管理条件,该公司将该区域的供热经营权和前期物业管理达标改造工程公开向社会招投标.在众多投标人中,来自辽宁省朝阳市的叶永刚中标,双方签订了供暖经营权转让合同.之后,叶永刚所有的锦州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物业)开始为社区居民供暖.没想到不久后,华润电力新旧领导班子交替,在执行与招标企业签订的合同时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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