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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楼处”:惹祸的微信公号
引用本文:石岩.“兽楼处”:惹祸的微信公号[J].法律与生活,2017(9).
作者姓名:石岩
摘    要:一个人人皆媒体的时代,万众狂欢,谁都可以成为发声筒.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当缺少传统媒体时代的“把关人”角色后,自媒体在追热点、抢头条的路上一骑绝尘.当微信公号如雨后春笋般生根发芽之时,围绕它而生发的各类侵权案件也渐渐显露端倪. 因认为微信公号文章侵犯名誉权,身为制片人、专栏作家、演员的田朴瑁将“兽楼处”微信公众号的注册人王女士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删除侵权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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