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勇“洗冤录”:最成功的辩护是无罪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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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佳臻.朱明勇“洗冤录”:最成功的辩护是无罪辩护[J].法律与生活,20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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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佳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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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七八张淡蓝色的高铁票和其他一些小纸片横摊在朱明勇的办公桌上,他挑挑拣拣,终于找出了当天晚上赶赴河北的车票.在一周时间内,朱明勇穿梭于北京、山东、河北、陕西、河南五个省市之间.
作为一名律师,出差是朱明勇的生活常态,但忙碌的行程并没有影响他的辩护水平.从2004年的马廷新案到2013年的张氏叔侄案再到2015年的安徽五青年案,朱明勇无一例外地为当事人洗刷了陈年冤情.此外,他为“小河案”第二被告人黎崇刚的成功辩护更是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被告人被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而被判全案无罪的案例,引发法学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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