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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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秀敏,毛淑梅.略论社会和谐[J].理论学刊,2005(2):9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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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秀敏 毛淑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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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潍坊医学院人文社科系,山东,潍坊,261042;潍坊医学院人文社科系,山东,潍坊,261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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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是一个古老而又现实的哲学范畴,指的是组成系统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协调、统一、有序、适中。社会和谐是和谐在社会领域中的具体表现。社会和谐指的是构成社会的各个方面之间的协调统一、融洽通畅、公平公正、和平稳定。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们可以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和谐社会可以凝聚人心,发挥活力,汇成实现社会发展目标、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巨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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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2-3909(2005)02-009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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