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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契税耕地占用税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湖南省财政厅;
摘    要:湘财乡〔2008〕10号HNPR-2008-12002各市州财政局:为规范契税、耕地占用税票证的印制、发放、领用、使用、核销、保管及其监督管理,现将《湖南省契税、耕地占用税票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为做好新旧票证的衔接使用,确保征管工作有序开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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