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位中国受害劳工对五家日本企业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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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12月27日,8位律师受中国14位在日本侵华战争中被掳掠到日本强迫劳动的劳工委托,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对5家日本企业当年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在中、日两国的主要媒体上公开道歉和赔偿每位原告1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向法院起诉的魏香田、车士学、刘沛臣、朱文彬、宋元子、李廷夕、李振山、逯全雪、张小生、吴同学、胡麦熟、张双计、王小伏(劳工王宝宝之女)、李小眼等14位原告,均为当年被日本军人从中国胁迫到日本强迫劳动的幸存者和他们的子女。他们状告的株式会社熊谷组、住友石炭、业株式会社、住友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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