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中的法律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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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恒涛 高琳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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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王恒涛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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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法律管辖的误区: 新《合同法》取代了《涉外经济合同法》,这一事实使得很多人误认为新《合同法》自然成为规范涉外合同的实体法,而且由于国内经济交往不涉及确定适用法律问题,国内一些律师往往会形成一种忽视程序法的思维定势,即使考虑到适用法律的问题,也往往以为,由于其参与的涉外合同的谈判、订立乃至履行都是在中国进行,即便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选择适用法律,根据“最密切关系”原则适用中国法律,即新《合同法》,也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结果与这种认识往往是背道而驰的。首先,“中国法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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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外合同 法律管辖 最密切关系原则 国际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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