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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是律师的“上帝”
作者姓名:袁渝
作者单位:重庆鼎典律师事务所
摘    要:在中国要成为律师,与英美西方国家的律师制度相比,要容易得多:只要有规定的学历,趁你年轻,用四个月的时间全脱产学习,就可以取得律师资格,实习一年后即可取得律师执业证。然而,做律师最难的莫过于接业务,于是许多年轻的执业律师,把经营商品意义上“顾客是上帝”,引申为“当事人是上帝”,并持这种心态来接受当事人咨询。笔者认为,这种心态,很容易产生误区,使自己不能更好地开拓及发展律师业务,其理由如下: 一、当事人不是律师的“上帝” “顾客是上帝”的本质含义是,我(商人)要赚你(顾客)的钱,你是我的衣食父母,所以…

关 键 词:中国  律师  当事人  消费意识  正义感  事业心  法律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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