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最后陈述中的法律帮助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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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国利. 被告人最后陈述中的法律帮助问题研究[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4, 0(1): 8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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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国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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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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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由此可见,辩论阶段结束后的被告人最后陈述是介于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之间的一个独立阶段,如何操作这一阶段,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实务部门的做法也很不统一,一般流于形式,致使这一阶段的设置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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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告人 最后陈述制度 刑事庭审方式 法律帮助主体 法律帮助制度 |
The Study on the Problem of Legal Assistance in the Last Statement of Defend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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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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