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如何正确运用退回补充侦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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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军.公诉人如何正确运用退回补充侦查程序[J].中国检察官,2002(2):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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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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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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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原移送案件的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诉讼活动。它包括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的审查批捕时不批准逮捕退回并通知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和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的审查起诉时对事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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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机关 退回补充侦查 证据不足 公诉人 诉讼活动 审查批捕 审查起诉 决定 规定 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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