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唐贪污案对《国有资产管理法》的立法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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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鞠海亭.余小唐贪污案对《国有资产管理法》的立法启示[J].法制与经济,2009(9):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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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鞠海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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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研究员 [2]温州市中级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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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8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温州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温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小唐贪污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余小唐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此,号称浙江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余小唐贪污案经过两年多的审理,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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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资产管理法 贪污案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唐 立法 高级人民法院 剥夺政治权利 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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