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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公民权利与公共管理的逻辑关系——基于社会契约论的视角
作者姓名:黄琳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21
摘    要:人类的群体性活动决定了人与人之间权利义务的相互性。在自然法条件下,每个理性的公民都设法把自己利益最大化,这种交集的必然结果就会导致无政府状态下的交易成本增加。为了减少交易成本,公民共同让渡出部分权利以契约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代为管理,这便产生了公共管理。因此,公共管理以公民权利实现为基础,公共管理部门作为契约的委托人,必须在契约所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随着公民社会的进一步成熟决定社会公共管理走社会、市场、政府有机结合是有效实现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

关 键 词:社会契约  公民权利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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