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7年12月23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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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坤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7年12月23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8(2):23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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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坤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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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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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举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会后将骖订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自9月5日至10月10日,共收到通过网络、信件提出的意见1400多件。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社会铮劈面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同时,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等单位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每,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符评座谈会,听取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到一些地方调研。在此基础上,法律委员埝、法制工作委员会就几个主要问题同有关部饲交换意见,反复研究。法律委员会于12月6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环保总局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12月19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现就主要问题的修改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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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水污染防治法 修订草案 修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 法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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