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业医师在无证场所开展诊疗活动的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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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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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卫生监督员根据市民举报某药店存在无证行医行为,到药店现场调查发现:该药店聘请执业医师张某于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9日为4名患者看诊,非法所得无法确认,药店经营者和医师张某均承认:张某在药店接诊4名患者并开具处方的违法事实。因此对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行为给予罚款60000元,没收药品、器械的行政处罚;对张某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在应当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而未登记的场所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的违法行为给予暂停执业七个月的行政处罚。对本案中若干问题进行探讨及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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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业医师 无证场所 诊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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