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减轻企业不应有的社会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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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祖保.要减轻企业不应有的社会负担[J].求实,1980(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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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祖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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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红光瓷厂党委 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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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企业额外的社会负担的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还在继续增多,主要的有七项:一、不论郊区和城里的企业都要办职工子弟学校,有的从小学办到初中,有的从小学办到高中;二,企业要负责知识青年时下放和回城安排工作;三,企业要负担摊派的修理街道里弄的路面以及卫生等经费;四,企业要搞人防工程,还要支援社会上的人防工程;五,企业内部要办大集体、小集体工厂,占用了厂房、资金和设备;六,上级和有关部门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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