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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审理民事案件的期限
作者姓名:肖根宝
摘    要:民事诉讼法(试行)对案件的受理、起诉书副本的送达、答辩、公告、上诉等期限都分别作了规定,而对案件审理期限却未作规定。作为审理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的“操作规程”,对这样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未作具体规定,不能不说是现行民诉法的一个瑕疵,很有必要议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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