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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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双元.关于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几个问题[J].时代法学,2012,10(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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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双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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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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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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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经数年努力,期间立法机关与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包括本文作者在内,曾分别提出过几份建议文稿1],也召开过多次学术讨论会,并从2010年6月以后,进入到正式审议阶段,终于在同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颁布,并于2011年4月1日生效实施。这无疑是我国涉外立法方面的一个新的成就,并在国际私法学界引起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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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立法机关 学术讨论会 2010年 法学界 会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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