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司法公信出了问题既有内因也有外因,是内外原因交织作用的结果。认识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面对司法公信萎靡的现实,我们不宜简化为主因、次因之论。辩证地看,内因或基础也好,外因或条件也好,都是十分重要、不可或缺的。事物的发生发展,既是自身运动的结果,也是既定外力施加影响的结果。就司法公信凸现出来的诸多问题而言,有司法者不公、不廉的一面,也有司法环境不佳、不利的一面,这两个方面各算各的账,不应混为一谈。讨论司法公信低落或缺失的成因,需注意避免两种倾向:一是把内因或基础方面的事情归结为社会问题或司法环境不佳;二是把外因或条件方面的事情归结为司法自身问题或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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