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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几经流转 撞死他人谁担责
作者姓名:邱永安
作者单位:金湖县人民法院
摘    要:2000年元月30日晚9时许,社会青年董永军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因避让路旁的一堆电线杆,不慎将同方向行路的李翠英(女,57岁)撞死。事故发生后,经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验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摩托车驾驶者董永军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路旁占道堆放电线杆的物主应负次要责任,死者李翠英无责任。

关 键 词:摩托车  现场勘验  交通事故  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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