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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构筑秦岭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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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 "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次为一座山脉立法,具有首创性,<条例>的出台见证陕西地方立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精细,由激情到理性,由慢到快再到稳,由注重速度和数量到速度与质量并重,逐步完善的过程.同时,为保护和发挥好秦岭生态环境功能加大保护力度提供了法律保障.

关 键 词:生态屏障  水土流失  生态环境保护  贯彻落实  环境保护条例  执法检查  秦岭地区  生态保护  人大常委会  秦岭北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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