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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
摘    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HLA)作亲子关系鉴定的问题,根据近几年来审判实践中试用此项技术的经验,参考卫生部及上海市中心血站所提供的意见,同意你院采用此项技术进行亲子关系的鉴定。 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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