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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国资委参股公司国有产权代表重大事项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
作者单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摘 要:
省国资委参股公司国有产权代表:为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维护国有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省国资委参股公司国有产权代表重大事项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实际,特制定《湖南省国资委参股公司国有产权代表
关 键 词:
国资委
重大事项
国有产权代表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国有资产流失
监事会
暂行规定
报告
法律法规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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