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策定位到法律规制的理性复归——《违法行为矫治法》的立法理念与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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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成序.从政策定位到法律规制的理性复归——《违法行为矫治法》的立法理念与取向[J].政法论坛,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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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成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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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广州510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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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劳教制度作为特定时代背景下政策定位的产物,在当下中国已备受责难,其功过是非及存废之争在理论界众说纷纭,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台,该项制度的变迁应当更被关注。重构劳教立法中的《违法行为矫治法》应当坚持与宪法、宪政协调发展,与法律接轨,增强可诉性和可操作性的立法理念,以建构和谐的,富有科学性、严密性,能够逻辑自足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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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教制度 法律接轨 可诉性 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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