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在我国宪法实践中,却存在着两种悖论:第一种,一方面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确存在,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迄今尚未撤销一例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第二种,一方面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恰恰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却无相应的司法追究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违宪审查制度一直是宪法学界较为关注和争论的议题。为了监督和保证宪法的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这已成为我国理论和实践的共识。但宪法基本制度至今未能建立起来。本文仅从法律层面分析这一制度建立的主要障碍,并提出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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